由于是军用机场的关系,莱雷直接在机场内部的房间开了饭局,填饱肚子的同时介绍一些叛乱军的情况,这样的方式跟中国人很像,中国人总是喜欢在饭局上谈论公事,因为这样会让人感觉亲切,有利于谈判,所以说中国人在黎巴嫩和巴勒斯坦有着很高的待遇,这一点真的是不错,因为当地生活习惯在潜意识中都在中国化!
酒足饭饱,对于情况基本上也有了了解,叛乱的起因是宗教冲突,这在黎巴嫩不是什么新鲜事,伊斯兰组织和基督教在1975的时候就爆发过大战斗了,何况今年来基督教徒的数量陡增,已经有压过伊斯兰组织的势头了,类似的冲突不可能少的,不过无所谓,原因是什么并不重要,佣兵从不在乎这些,只要完成任务后有人给钱就足够了。
叛乱军大概有千人左右,都已经跑到了深山里,根据政府军的探察,他们一共在山里设置了三个据点,有长期消耗战的意思,但也不排除突围和改变据点的可能,而当地的政府军则是在外围架起了包围圈,既进行围困,同时又不让消息走漏出去,所以政府军并不急,莫一和玫瑰可以在山里慢慢的找寻叛军的迹象。
总结起来其实很简单,黎巴嫩的政府军其实没有太正确的情报,同时也不敢出动大部队,莫一和玫瑰只能靠自己的力量在深山里转悠,而且随时都可能撞到那群神经质的伊斯兰疯子,然后被炸弹轰成肉泥,当然了,在那帮神经病的嘴里,这他妈的就叫做圣战!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次的叛乱组织被发现的很快,其中大部分人都只能拿着木棍当武器,不用担心会被毒刺或是火箭炮之类的玩意直接炸飞!
下午四点的时候,莱雷开着军用吉普车把莫一和玫瑰送到包围圈内,然后接下去的路程就需要两人靠步行来解决了。
武器方面两人都挑选了barrettm95狙击枪作为主武器,既然是刺杀任务,那么狙击枪肯定是少不了的,步枪方面则是中国产的qbz95式自动步枪,说实话95式的自动步枪没有空仓挂机的缺点很让人头疼,但是优点在于轻巧,同时精确度极高,换弹慢的问题完全可以由两人的手速里弥补,只有在手枪上两人稍有分歧,玫瑰选了相对比较轻的柯尔特m2000型的手枪,而莫一则是选了马格南之鹰,也就是所谓的沙漠之鹰了,套用饿狼那只野兽的话说,真男人就得用沙漠之鹰!
不过话说回来,不管是barrettm95还是qbz95,还有m2000和沙漠之鹰都应该属于世界上比较先进的枪械了,黎巴嫩竟然弄出这样的配备来,倒是颇有财大气粗的意思啊,再看莱雷那一脸的得色,似乎还真有点炫耀的意思。
花了差不多一个小时的时间进行准备,把狙击枪用专用的颜料抹成绿油油的,qbz95和手枪也被弄成了迷彩的,身上穿着闷热的伪装衣,黎巴嫩躁热的天气立刻使莫一感到痛苦,不过还不等莫一抱怨,玫瑰就已经把巨大的行军背包丢在莫一的身上,两人开始借着太阳落山前的余光开始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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