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歌一下子跳上了墙头,一看之下,大惊失色:“离香,你的品味,提高啦?”
九歌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不同于以往的手拿大刀,离香手里握的,是一把剑,而剑,是一种很贵族化的武器。据说,当年韩信也是因为穷讲究,饭都没得吃,非要配把剑而被人找茬儿说事儿的。而且,剑的使用途径向当低,看过《还珠格格》的人可能知道,宝剑的主要用法是刺,战场上攻击范围太小,用不到;刺杀,用短刃更好;就算是小混混大家,也是西瓜刀、剔骨尖刀砍来砍去技术含量低而且杀伤力大。韩信当年下跪,想必也有一部分原因是武器不称手吧(希望韩信的崇拜者不要打我)?而且,剑取轻灵,虽说轻过几百斤的大铁锤,可是技术要求高,要熟练掌握十分不易。俗话说,十日练刀,百日练枪,千日练剑。而剑术,就像后世的马术一样,是很贵族,很体现风骨和经济实力的东西。因为,它对金属的质地和工匠的技术要求相当高。曾经引起轰动的夫差剑之所以那么有名,也是因为其工艺之高,铸造之精,科技水平之高。要培养一个剑客,更是花钱的事情,俗话说,穷文富武。不单单武器所费不菲,在粮食紧缺的时候,一个长年练剑,食量远大于一般读书人,而且所学“基本”无用的人,在一般人家没,就更像一个无底洞。这里说基本,是因为,不管在哪个时代,练武的目的除了打仗,找茬儿,刺杀,基本就是炫耀了。而剑,则因此成了翩翩贵公子挂起来进行上述列举的第四项活动的最佳配置。对于美男子的形容中,有什么比得上“琴心剑丹”更引女儿家遐思的呢?以前离香虽然背着剑,但从未见使用,那么,难道说,离香迫于雇主压力,改了行头?
离香果然一脸恼火:“非说相国家二公子是配剑郎君,要让我跟上潮流。天晓得,这么个劳什子怎么看家护院,还不如你跟杜大夫研究的飞刀管用。”
有什么办法呢,偶像总是在不知不觉中改变了我们的世界观。要是将来小包长的帅了,再“包装”一下,女方家见色心喜,那么自己可不可以省下一笔彩礼钱呢?心里想着,难免脚下不留神,九歌就这么心思恍惚地跳下了围墙,软软地坐在了地上。离香的剑已经闪电一般地――劈(而不是刺)――过来!
“小九,给我回过神儿来,跟我过几招儿,我好消消气。我也是一个清清白白的姑娘家,又不是什么花痴,凭什么为了个不认识的男人改兵器呢。临阵换将,肯定坏事。”离香已经取得胡言乱语了。且不说花痴们也很清白,而且,手不认识的人影响也是很正常的事情,蝴蝶效应听说过吧,你敢说暴风雨来的时候你认识那种煽风点火的蝴蝶。不过女人的破坏力是不可小窥的,满院剑气大作,已经把熟上熟睡的老鸦惊起来了。
为了不祸害到要好好睡觉长个儿的小包,九歌一咬牙:“你不吵醒小包我就陪打。”
“一言为定。”宝剑当胸刺来。九歌最得意的其实是轻功,这也是她所有功夫里面除了箭法之外低而胜过离香的,当然,这也是出于采药做饭和追猎物时方便才认真花功夫学的。至于武艺方面,离香天赋异禀。这与她心性坚定,心无杂念也有关系。另一方面,离香的性子最是好强,自己这个决定要终老厨房的老妖精要是武艺样样比她强,那才是个大笑话。
九歌起身腾挪,一时轻灵无比,每一朝都堪堪避过了离香的不规则“劈”法。九歌虽然不是高手,可是比起离香来,有的是耐心和观察力,早把离香管用的刀法长枪惯用进攻路径记了个一清二楚,因为,杜大夫和孙大冰块往往喜欢让两个徒弟比武来决定谁的师傅更高段,所以,多次交手的两人对彼此的套路都相当熟悉,早就成了打到天黑都不见胜败的拉锯战形式。不过今天离香心中恶气实在太强,不打到自己,必然砸东西泄气,这个,是要赔钱的啊。于是,抽了个空,九歌取了一条草绳,抡起了就没有使过的鞭法。招招打她的胳膊和头颈,就逗她发飚。终于,离香挽了个剑花儿,把草绳牢牢吸在剑上,九歌和离香一齐发力,草绳碎成了一段段的,散在地上。
离香长吐一口气:“舒服多了。”
九歌眼睛一翻:女人的破坏欲之大,从古至今,从没变过。自己求学打工时遇到的“捉奸”的老板娘如是,杜大夫如是,现在的离香如是。
不同的是,离香脾气暴,却是一等一的讲理。出气后的离香恢复了彬彬有礼的剑客风范:“小包睡了?”
“睡了,不过,不知道想起什么,吃完饭后,发了好一会儿呆。我备好了换洗衣服和布巾,晚上警醒些。”小包自从家门惨变之后,晚上常做恶梦,一醒一身汗,小身子又虚弱,穿堂风一吹就发烧,两人没奈何,常常一晚上给小包换好几件汗衫。离香闲时常常抱怨捡了个小麻烦回家,不过,用两个人的月俸给小包买新衣的时候到从不含糊。甚至专门去买了个保温性能超好的木桶。虽然三个人平时的清洁工作都仰仗这个大木桶,但是小包也因为这个每次出了冷汗都有热水擦身也是事实。\');
天才一秒记住御宅屋1234(yzw1234.com)
御宅屋自由小说阅读网